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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劣!吊照女累犯酒駕害人 遭撞警需截肢保命][風向新聞][20160718] [打印本頁]

作者: jacquelinecheng    時間: 2016-7-18 05:33 PM     標題: [劣!吊照女累犯酒駕害人 遭撞警需截肢保命][風向新聞][20160718]

本帖最後由 jacquelinecheng 於 2016-7-18 06:21 PM 編輯

害人害己!一名32歲的女駕駛,因貪杯加上無照駕駛,竟在16日一早駕車撞上正在執行勤務的新北市蘆洲分局36歲交警陳昭宏;這起嚴重車禍害得陳昭宏右腿右膝下截肢才能保命,陳妻淚簽截肢同意書,並盼別不要再有酒駕害人的不幸意外發生。至於肇事的酒駕女,移送新北檢複訊後,昨(16)日晚間裁定10萬元交保。

32歲的女駕駛陳以恩,早在2年前就因酒駕被吊扣駕照,這次卻又因貪杯肇事!並害得一名優秀的員警必須截肢。警方指出,女子撞警後,竟供稱自己是在薑母鴨店喝了一點而已,只是,薑母鴨店在炎炎夏日根本沒開,也就是陳女除了酒駕害人外,還為了想撇清責任而撒謊。

陳女16日晚在被移送新北市地檢署後,依10萬元交保,她受訪時對於媒體詢問是否知道被她撞上的員警將截肢一事,表示知道,也強調會到醫院探視受害員警,還對著鏡頭二度鞠躬道歉,希望能獲得諒解。

警方調查,受傷的員警陳昭宏,因行政院長林全16日上午要經五股交流道趕赴竹科視察,他於上午7時在台65線快速道路上執行勤務時,遭陳女駕駛的轎車直接從後追撞,當場將他夾在兩車之間,造成他雙腳粉碎性骨折,緊急送醫急救,女子當時還一度辯稱是因為陽光刺眼,才會不小心撞上員警,但後被測出有酒精反應0.87mg/L。

警政署副署長周文科及新北市警察局局長胡木源等人在第一時間趕往林口長庚醫院探視,也請醫療團隊一定要全力醫治陳昭宏;另外,警政署長陳國恩也在16日晚間與內政部長葉俊榮前往探視。葉俊榮指示,務必提供陳昭宏持續性的照顧,並協助術後復原與工作安排。陳國恩則強調,除將全力協助陳昭宏訴訟爭取應有的撫卹與賠償外,近期也積極推動、籌創「‎公益信託警察醫療及照護基金」,未來將可提供更完善的醫療及照護制度。

另外,陳國恩也指出,這名肇事女駕駛在2014年就已有酒駕紀錄並吊銷駕照,卻仍酒駕上路造成此次不幸事件,他嚴厲譴責酒駕,‎並重申酒駕零容忍的一貫立場。

由於陳昭宏是在執行林全行程勤務中,無辜遭酒駕女撞上,行政院發言人童振源表示,針對此事,林全在第一時間知悉,感到非常的不捨與難過。希望這名員警能夠早日康復,也希望警方盡速偵辦,追究酒駕肇事者相關責任。

童振源表示,行政院秘書長陳美伶在衞福部長林奏延及周文科陪同下,在16日下午代表林全至林口長庚醫院慰問。

童振源強調,會追究酒駕肇事者的相關責任,同時更指出,警政署對受傷員警的未來工作及生活都會有妥適的安排及協助。

在車禍當時,被撞的陳昭宏當場倒地不起、雙腿粉碎性骨折,由於傷勢過於嚴重,送醫後緊急開刀,歷經11小時手術後,仍保不住右腿,右膝蓋以下均被切除。陳妻則是悲痛的表示,期盼別再有酒駕害人的不幸意外發生。(李遊博/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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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延伸探討
>>>
好了傷疤忘了痛-講了幾百年還在酒駕<<<


台灣真的是酒駕者的天堂,這似乎成為酒駕犯罪者脫罪的標準模式?

酒駕致死已經不是一兩件事了!
而是牽扯到許多家庭的破碎,
難道不應該給他們這些酒駕的人重重的處罰嗎?



這些酒駕真的很可惡,政府天天在宣導,祭出重罰還是沒用。
看看這些日子,有多少酒駕肇事和撞死人的案例,而這些人往往都被輕判,
甚至很多受害人得不到賠償,還要面對攏長的官司,
沒錢的要不到賠償大不了關個幾年,
有錢有勢者就利用權勢壓迫被害人草草了事和解,給一點錢就打發。



台灣的法律只懂得保護有錢人?台灣社會的正義何在?


將心比心,有多少母親能承受這樣的痛...
這種事沒發生在自己身上很難感同身受,外人看可能只是一則案例,
然而,對受害者卻是一輩子的傷痛.還可能得不到真正的公平正義!
我們既不能感同身受,那為什麼還要造成別人的痛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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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珍惜自己的生命並尊重他人的生存權**
如果台灣的法律再不好好的看待酒駕這件事,想必又會引起社會上更多輿論的衝擊。


作者: chenwarehouse    時間: 2016-7-18 08:38 PM

還能繳九萬不用酒測,光憑這點足以想像政客對酒駕形同放水...
作者: dkdsl    時間: 2016-7-18 10:36 PM

有時候這些酒駕的人把人撞的半身不遂或成了植物人苦的還是家人~

作者: 匪兵乙    時間: 2016-7-19 09:02 AM

大陸專制獨裁
喝個酒開車
馬上就拘留十到十五天
還好台灣是民主一百分的
作者: PHIL0823    時間: 2016-7-19 11:26 AM

從新聞力度就知道社會的關注程度
就這樣
沒了

上次的女消防員 也是被酒駕撞到截肢
然後呢?
新聞報個幾天
沒了

民代立委有啥動作嗎?
出來口頭"強力譴責"
然後就沒了

台灣的司法真的跟不上時代
難怪變成犯罪者天堂
殺一兩個人都不會判死刑
連挪威殺人魔都對台灣讚譽有佳...
作者: zogol    時間: 2016-7-19 12:47 PM

沒事的啦,在台灣酒駕肇事都是輕判。
作者: god貓    時間: 2016-7-19 01:03 PM

會做事的受到傷害,越來越少
酒駕撞人罰錢沒事,越來越多
就看哪天酒駕撞上酒駕的,那就是為民除害了

作者: maersk666    時間: 2016-7-19 03:34 PM

講不聽就是講不聽,罰不怕就是罰不怕!!這些人應該重判啦!!
作者: macjoe168    時間: 2016-7-19 03:55 PM

酒駕罰太輕 , 立法擺爛 , 憾事會繼續發生
作者: thanksbye    時間: 2016-7-19 04: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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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dersonfly    時間: 2016-7-19 09:17 PM

誰在縱容酒駕...說穿了就是政府.....全面禁酒啊....提供人家喝酒的店家...如果一併裁罰...相信沒人要賣酒了....同時把酒駕提升為一級謀殺罪....致人受傷判無期....致人於死判死刑並立馬執行...看有誰還喝
作者: wange88    時間: 2016-7-19 09:37 PM

鞭刑拿出來.罰錢都不怕.只有多抽己鞭才有感.
作者: 79831714    時間: 2016-7-19 09:49 PM

哪天有人開車撞總統府警察局之類的機關 看看這種情況的酒駕會有什麼刑罰
作者: wangminyuan    時間: 2016-7-19 10:18 PM

在台灣, 酒駕真的不是什麼重大犯罪, 殺了人也不會怎麼樣,
作者: gs123    時間: 2016-7-20 07:5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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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vbs7866    時間: 2016-7-20 09:5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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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A7621270    時間: 2016-7-20 10:14 AM

把酒駕列入死刑考量範圍
我想減少不少才對
作者: ms61aki    時間: 2016-7-20 02:02 PM

應該關到男監收容所才對啊
包準不出一天就只能在地上爬了
作者: gx414    時間: 2016-7-20 02:31 PM

台灣的法律說真的僅作參考 那些人根本一點都罰不怕反而變本加厲的?

請問我們的法律需不需要修改? 還是台灣的法律都是保障那些不肖份子?

新聞常常報導抓酒駕結果廣告常常打啤酒的廣告真的有些諷刺

相反的抽煙還有包含繳納煙稅 結果現在抽煙的民眾反而躲躲藏藏的? 搞的好像犯法一樣?

抽煙會害人當下馬上"歸西"咩? 酒駕怎麼取締說真的根本治標不治本台灣人的心態就是

反正等被抓到再說在面對等等的 因為已經習慣幾年的事情你叫他馬上改根本不可能

難怪每天看新聞都是一堆酒駕害人"歸西" 這些社會新聞事件! 政府真的需要好好重視一下



作者: glorious菲羅    時間: 2016-7-20 03:12 PM

這種案件已經出現過N次了,結果立法委員還玩溫良恭儉讓、敷衍了事的那套,輕型度的罰則是有什麼用,就算被關,關個2分之1刑期左右吧就可以申請假釋,不能安全駕駛而駕駛致人致重傷者,為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說這隻( )最多被關個3.5年就能假釋。


作者: 比西摩夫    時間: 2016-7-20 04:39 PM

無數次的酒駕意外發生
應該要判重刑罰
不然沒人再怕的
自己喝酒很爽
撞死或是撞傷人
受害者與家人悲痛
再不判重罪無異政府變相殺人阿
作者: shorng1    時間: 2016-7-20 08:21 PM

有時候覺得台灣是不是太有人權了  為什麼總是有人酒駕罰不怕  為什麼不能罰重一點

作者: snoopy820410    時間: 2016-7-21 11:10 AM

真心覺得酒駕應該吊銷駕照

有期徒刑至少5年以上  

不然每天都看到一堆酒駕的人渣
作者: rankingdog    時間: 2016-7-21 02:51 PM

悲哀呀~~台灣的法律真得是太輕太輕了才造就了這些連續犯罪的亂象,悲哀呀。
ㄟ。。。蔡英文妳在520就職演講中提及的私法轉型咧?
作者: qwe196282    時間: 2016-7-21 03:02 PM

有錢真的是草草了事阿= =沒錢的就要打很長的官司
所謂民主是這樣嗎?
作者: lanevo1979    時間: 2016-7-21 04:51 PM

喝酒不開車。打趴計程車
這是看到最後一張圖的感想
作者: hert0216    時間: 2016-7-21 05:17 PM

酒駕真的是人民最痛恨的一項治安問題!
因為沒有人知道下一個出事的人是不是自己
作者: kovgasd    時間: 2016-7-21 05:17 PM

喝了酒就不要上路...太危險了..害人又害己....台灣的酒駕不應該罰錢...應該直接坐牢才對

作者: dunk14    時間: 2016-7-22 11:35 AM

好棒的一篇正義PO文, 但人氣怎麼才27篇回文......
每次看到這樣的新聞報導, 心裡面真的難過
有的是孝子, 有的是家境困苦需要早出晚歸的弱勢
但這些肇事的人, 有得到什麼警惕嗎?!
酒駕9萬, 吊扣吊銷駕照又如何?!
這次換成這個無照女還不是照開不誤
這些被撞的受害者及其家庭, 該怎麼辦?!
我公開呼籲, 在fb我也這麼說
大聲疾呼這些立委們即刻修法酒駕肇事, 唯一死刑我看你敢不敢!!!!
不要老是傷害別人, 破碎別人幸福的家庭
你敢酒駕肇事, 我也讓你嚐嚐家破人亡的滋味
作者: billsam22    時間: 2016-7-22 04:24 PM

看來台灣的刑罰太輕了,完全尊重有錢人
作者: sikki    時間: 2016-7-22 04:53 PM

世事無常,好端端的人突然就飛來橫禍
作者: a5720104    時間: 2016-7-22 05:26 PM

都已經有一次了還不懂得反省
這種人根本就不值得原諒
家屬可要告下去
別輕易放過她
作者: 0915007026    時間: 2016-7-23 02:44 AM

應該直接判入獄十年
關一關就會乖了
作者: honaka    時間: 2016-7-23 03:56 AM

簡單來說就是罰太輕了
有錢人根本不在意那些錢
有些人沒錢當然更不可能在意,反正被抓到再說
吊銷駕照更是只有嚇阻作用..手腳在他身上,有沒有駕照還不是照開
最好是強制拘禁不得保釋,甚至鞭刑,這樣才能稍有嚇阻吧
作者: 颶闕    時間: 2016-7-23 05:52 PM

不用十萬就能出關了
根本不痛不癢
應該要改鞭刑吧
作者: 葉俊喜    時間: 2016-7-23 06:18 PM

最討厭喝酒又開車的人了...好像技術很好可是每次出事都是他們搞的
作者: hanbin710830    時間: 2016-7-23 06:27 PM

真得是亂世要用重典

妳今天只要酒駕 刑罰10年起跳

撞傷人20年  撞死人無期徒刑

沒有緩刑假釋機會

我保證沒人敢再喝

這種百年酒駕老問題 還是罰那不痛不癢

真得沒救了
作者: 聖潔聆音    時間: 2016-7-23 06: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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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ingnaruto19937    時間: 2016-7-23 07:19 PM

覺得很惡劣根本是故意的!
都有一次經驗了還累犯
這跟makyo有啥差別!
作者: h789654123    時間: 2016-7-23 07:23 PM

來搞個酒駕抓到立即槍決
殺幾個就不會有人想酒駕了
作者: tw299916    時間: 2016-7-23 07:23 PM

一直覺的酒駕真的罰太輕
一堆人都罰不怕
出事之後,是一整個家庭的負擔
這次還撞到一個警察,真是令人覺得憤怒

台灣現在亂象太多,應該重罰才有警惕
作者: inahi    時間: 2016-7-23 08:44 PM

簡單來說 就是要罰得更重一點  除非你沒喝酒
作者: ika7ku9v    時間: 2016-7-23 08:46 PM

台灣就是大問題就只會小罰!!
這樣都不會有人怕的.....
作者: 雪san    時間: 2016-7-23 09:04 PM

本帖最後由 雪san 於 2016-7-23 09:05 PM 編輯

原來台灣酒駕死人才七年啊...怪不得這樣子..
作者: feyeman    時間: 2016-7-23 09:22 PM

下次想開車撞總統府或是各部會的

要不考慮一下用酒駕的名義

應該會輕很多
作者: k590405    時間: 2016-7-23 09:30 PM

這個女酒駕現行犯不管法律如何審判,至少在民事賠償上該給那位警員一個交代,除了讓他身心受創未來在警界的前途也被斷送,還有警政署除了該有的撫恤外,還要保障這位目前才36歲的警員工作權益,至少給他調到內勤單位處理文件讓他能有口飯吃,否則警員害怕因公殘障無法謀生而不敢依法執行勤務,社會治安會更差。
作者: 陳立軒君    時間: 2016-7-23 09:33 PM

把酒錢的稅拉高,並且提高酒駕的罰款與刑責才能雙重治本
作者: bukk2007921    時間: 2016-7-23 09:45 PM

酒駕肇事撞死人肇逃
通通判十年以上徒刑
酒駕就會變少了
作者: 逆行者    時間: 2016-7-23 10:08 PM

我覺得酒駕害到其他人傷亡
應該要判嚴重的刑事責任才對
作者: ~楓憶~    時間: 2016-7-23 10:20 PM

只能說台灣的司法沒救了,有錢判生,沒錢等死!!
作者: xb9441105    時間: 2016-7-23 10:31 PM

以後要是有殺人狂開車出去人都只要說自己有喝酒那就好啦
反正又不會被判重刑
說真的台灣政府真的說酒駕的法規要改
說要改了那麼多年  哪一條真的有改阿
作者: tonarl    時間: 2016-7-23 10:32 PM

本帖最後由 tonarl 於 2016-7-23 10:35 PM 編輯

沒辦法啊,台灣法律就是這樣,罰不怕

建議如果酒駕,直接死刑
反正你也不在乎你的生命了,免得到時還害到其他人這樣才有威嚇力,才不會有人存著僥倖心態
怕死刑,就別給我酒駕!!

不過這也是天方夜譚
因為法律就是這樣,還想要廢死
就是因為那些官員+權貴,深怕自己也哪天就是那個酒駕(受罰)的人
所以才會想要用偷雞摸狗的方法來逃避

作者: d1256x8    時間: 2016-7-23 10:41 PM

酒駕撞到員警都可以輕鬆交保
看來是要撞到總統府級的
才有機會重判了
作者: 殘天43    時間: 2016-7-23 10:45 PM

酒駕判重一點就比較少出事故了!!台灣酒駕太輕了以至於酒駕案件頻繁,政府應該加強刑責!!
作者: 天地零式    時間: 2016-7-23 10:47 PM

鬼島判得太輕了啦!才會讓那些酒鬼無法無天
作者:   god    時間: 2016-7-23 10: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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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3johnny25    時間: 2016-7-23 10:53 PM

酒駕真的防衛機制不足
看次數就知道,幾天就來一個
刑罰根本就放不進眼裡
那麼多年說改善實在看不出來
作者: cartman    時間: 2016-7-23 10:55 PM

本帖最後由 cartman 於 2016-7-23 10:57 PM 編輯

在日本,這種最重可以判到17年,如果還有肇逃,光是肇逃就可以判到17年,兩罪合併最高30年。更別提無照駕駛在日本也是重罪,沒肇事抓到都可以判到五年,無照肇事致傷也是17年。

在台灣,能判到三年就要偷笑了。台灣的人命一點都不值錢,最近美國還有人虐待動物,因為是累犯,揹了幾十件虐殺動物的罪名,最後被合併判刑99年。在台灣,人命連貓狗都不如。
作者: 安德烈斯    時間: 2016-7-23 11:13 PM

我覺得法律之所以不嚴格的原因應該是上層有施壓....


不然照理說 如果酒駕被抓 就槍斃 或是判個十年二十年
看誰敢酒駕?可惜台灣的法律都很軟 幾乎不痛不癢=.=
作者: cat200749    時間: 2016-7-24 12:09 AM

台灣警察已經不同以往的有牌流氓
而是常常就受職災的族群
立委應該好好修法,保障警察的執法安全
才能對社會安全起連帶保障。
作者: j90181224    時間: 2016-7-24 12:24 AM

酒駕怎麼每天都有 是罰得太輕了嗎?
作者: 60916    時間: 2016-7-24 01:01 AM

台灣真的是酒駕天堂
出車禍甚至出人命
道個歉,賠個錢就沒事了
真不知立委為何不趕緊修法??
還是他們也正做相同的事呢?
作者: AE8603    時間: 2016-7-24 01:10 AM

綠 藍諸公 重要法案酒駕趕快修一修

還是太輕了 最好酒駕被抓終身禁止考照 外加 罰款30萬 拘役14天不得緩刑 交保
作者: qranges    時間: 2016-7-24 05:19 AM

其實在台灣想殺一個人就喝點酒開車去撞他就好了啊,反正就賠一點錢嗎,又不會怎樣~~
作者: pa027743    時間: 2016-7-24 06:10 AM

酒駕可惡 但放任酒駕橫行的政府更可惡

酒駕的只要繳錢交保 那被害者呢?
作者: 1000101mic    時間: 2016-7-24 07:56 AM

無法可管了嗎?陰魂政府在哪裡?說好的公平正義呢?
作者: l123654800    時間: 2016-7-24 08:54 AM

爬帶立委跟綠色立委整天說要轉型正義 這種酒駕就能修重法 屢改不聽判死刑
只會要清除國民黨黨產 其他沒半撇
作者: tomas6978    時間: 2016-7-24 10:59 AM

台灣酒駕殺人不是幾乎已經算合法了嗎?
以後大概有樣學樣
想要殺人就先撞死法官 撞完喝幾杯高粱就判個幾年 之後坐1個月的牢就差不多可以出獄了
這就是台灣合法酒駕
作者: jacacona    時間: 2016-7-24 11:09 AM

立法委員沒有將酒駕造成的傷害擺在地優先考量.
作者: tommy892075    時間: 2016-7-24 11:09 AM

那女生酒駕兩次了,真是不應該!!
作者: saso007    時間: 2016-7-24 01:54 PM

已經三申五令這們多年了還是有酒駕,擺明不行就是不行還是要犯,這跟蓄意謀殺有啥不一樣?

這要是修法變成是謀殺罪一定眾人支持
作者: 幻的夢境    時間: 2016-7-24 02:00 PM

酒駕這問題存在這麼久卻沒看到一個配套措施
永遠只是有錢人給點了事無辜受害的拿不到賠償
抓到也只關個幾年就出來繼續喝繼續酒駕
政府卻一直在放任到底甚麼時候才要有作為
作者: 天魔雷帝    時間: 2016-7-24 02:10 PM

麻麻
什麼都是有教化可能就OK拉
台灣法律真棒
作者: deep830    時間: 2016-7-24 02:31 PM

僥倖心態太多了   都認為不會有事  就算吊照還不是爽爽開  實際約束效力不彰顯  罰則太輕了
作者: 銀翼神龍    時間: 2016-7-24 02:34 PM

在台灣酒駕法官會說不錯還有教化的可能~錢繳一繳就可以回去了
作者: a30542    時間: 2016-7-24 02:34 PM

台灣人權 人犬  安分守己的老百姓=犬  賤命一條  


幹你老師 蔡英文  票投給你 整天看你在遊山玩水




作者: aqua232    時間: 2016-7-24 03:01 PM

都被吊照了還能開車上路車是哪來的呀
作者: justice    時間: 2016-7-24 03:10 PM

只要罰錢交保就沒事情 頂多留下案底 看看酒駕的人有沒有良心??

要不要負擔被自己撞的傷者 死者醫療費用以及任何雜費??

台灣酒駕很多案例 偏偏不重視 鋒頭過了就沒事情..
作者: masanori7012    時間: 2016-7-24 03:30 PM

所謂亂世用重典  
看看日本 新加坡如何對待酒駕
唯有提高加重刑罰  不然還是輕易發生

作者: b123nm123    時間: 2016-7-24 03:35 PM

酒架把人撞成重傷.只要十萬就能交保.太輕了.將來還可能只判個一.兩年的緩刑就沒事.
太輕了沒人怕.
作者: e401228    時間: 2016-7-24 03: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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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mallsir2000    時間: 2016-7-24 05:28 PM

錢買不到兩條腿阿=  = 真哭邀
這個女駕駛真的太夭壽了
作者: 蒼穹月影    時間: 2016-7-24 05:30 PM

犯罪者天堂
勞工地獄
鬼島無誤
作者: i0628207    時間: 2016-7-24 06:34 PM

唉...幾乎每天都聽的到看的到酒駕的新聞....覺得就算有重罰也沒什麼用...臺灣的法官就說什麼初犯給他一個改過的機會...被罰很多次的也只會說我也罰不怕就是=  =
作者: boostdragon    時間: 2016-7-24 06: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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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avabaca    時間: 2016-7-24 07:02 PM

感覺樓主又在無限上綱了....
這個案例並沒有看出所謂的法律保護有錢人(阿帕契案 頂新案就真的是在保護有錢人)

這個女的很明顯酒駕 造成他人重傷截肢
這有甚麼好爭辯的 而且她還是累犯
這種應該重判 不但要入監 吊銷駕照 最少10年內不得再度考照
管不住自己的嘴巴 愛喝酒 就該對自己負責

另外個人贊成酒駕罰則繼續上修
最好一次罰50~100萬 超過0.5直接吊銷駕照 10年不得考照
超過0.25吊銷駕照 3年不得考照 順便罰25~50萬
看看來有多少人有錢到可以一直酒駕被罰
作者: ggco2016o    時間: 2016-7-24 07:06 PM

酒駕要重視的話只能誠徵一位"酒空",開車去A總統級家人造成重傷住院造成要截肢,這樣才能遏止這歪風~不然都修法了,會喝一樣造開給你看
作者: alan3336    時間: 2016-7-24 07: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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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風之年間    時間: 2016-7-24 07:54 PM

沒關係錢罰玩,過個半年繼續酒駕
再來應該是撞死人了吧...
老娘沒錢爛命一條哈
作者: loveangelo0217    時間: 2016-7-24 08:11 PM

酒駕真的該在更嚴逞才是
不然一堆人根本罰不怕的
作者: autocad1225    時間: 2016-7-24 08:26 PM

怎麼賠!!
把自己的腳剁下還人阿

作者: fuckeyen    時間: 2016-7-24 08:38 PM

這在美國屬一級謀殺罪,不是做個牢或易科罰金就可以了事了
作者: jaichen    時間: 2016-7-24 08:54 PM

建議還是連座法吧~~
一同去喝酒的同事朋友們都要一並處罰~~
罰的越多越重....越好~~
作者: gakko    時間: 2016-7-24 08:58 PM

先判終身不能開車和入獄幾十年 再犯就槍斃
作者: jkokomo    時間: 2016-7-24 09:02 PM

這種人還能交保,台灣的法律真得沒什麼用了
作者: jojoyaha    時間: 2016-7-24 09:04 PM

笑了
酒醉也不能打司機

作者: thepstar    時間: 2016-7-24 09:06 PM

這種最該關 根本就是公共危險
被撞到的無辜又可憐
作者: LR690424    時間: 2016-7-24 09:10 PM

唉,不知要害到什麼樣的程度,才會真的有嚇阻力
面對一件又一件的酒駕,台灣真的是犯罪者的天堂啊
作者: benny1107    時間: 2016-7-24 09:11 PM

每天都一定會有酒駕的新聞,差別只是受害者的傷勢輕重。

一直循環,就是沒有立法提高罰則。
作者: mystery1    時間: 2016-7-24 09:17 PM

還好還有可以慶幸的點是
他沒有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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