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莉討論區

標題: 東港漁塭回填廢棄物冒火 環保局追究地主責任 [打印本頁]

作者: unlimt    時間: 2016-7-18 08:50 AM     標題: 東港漁塭回填廢棄物冒火 環保局追究地主責任

發生火警的地點是東港鎮大鵬段142地號的私人漁塭,消防局搶救人員發現燒的是埋在漁塭裡的回填物,屏東縣環保局隨即通報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及環境事故專業技術小組人員進行環境偵測,利用XRF (X射線螢光光譜分析)進行偵測,判定燃燒的回填物成分含有鎂、鋁、鋅等金屬,回填物內的金屬遇水劇烈反應,周遭空氣偵測並無有毒氣體。
屏東縣環保局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追查元凶,通知地主釐清涉案程度,擇期開挖檢測是否有其他有害廢棄物。
屏東縣環保局長魯臺營呼籲業者莫心存僥倖,不可趁回填土方時夾帶廢棄物,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規定,未經主管機關許可,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者,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地主如要回填漁塭也應要求廠商提供合法土方證明,否則收受來路不明廢土夾雜廢棄物,也要負連帶刑事責任,歡迎民眾提供相關線索(環保報案專線:735-1928),協助環保局追查、舉發不法源頭。

新聞報導




歡迎光臨 伊莉討論區 (http://www.7.eyny.com/) Powered by Discuz!